食品接触材料中荧光增白剂的使用情况

2024-08-22 15:33

食品接触材料中荧光增白剂的使用情况

我国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9685-2016中列出了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荧光增白剂,主要有:荧光增白剂 OB-1FWA 393 )、荧光增白剂 OB FWA 184)、等,其他型号的荧光增白剂在我国均不得应用于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的生产。GB4806.8-2016 规定除食用、烹饪或加工前需经去皮、去壳或清洗的食品接触的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,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中对荧光性物质有限制性要求,并且规定按照GB31604.47-2016标准测试方法测定荧光增白剂。

荧光增白剂OB OB1.jpg食品接触材料中荧光增白剂的使用.jpg

美国联邦法规(CFR)中,荧光增白剂可作为非直接食品添加剂,并且允许一些荧光增白剂用于食品包装容器以及非涂布纸和纸板中,但对最大添加量有一定的限制。

在欧洲一些国家,与脂肪和液体食品接触的材料允许使用有限数量的荧光增白剂。欧洲理事会决议ResAP(2002)1中许可荧光增白剂的使用,但其迁移量不得检出。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(BfRXXXVI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许可使用着色剂和荧光增白剂,但规定二者均不得迁移到食品中。且对磺化二苯乙烯衍生物最大用量有一定的限制要求。

日本、澳新等国家无具体要求。